旅游警察:云南亮丽新名片

更新时间:2018-01-25 00:34小编:未知

当前,云南全省已成立旅游警察支队(大队)14支,在旅游景区设立警务亭70多个,共有专业旅游警察148人,专业旅游警察辅警413人……这是云南省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成果。 来自云南省公安厅的信息,自今年4月1

当前,云南全省已成立旅游警察支队(大队)14支,在旅游景区设立警务亭70多个,共有专业旅游警察148人,专业旅游警察辅警413人……这是云南省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成果。

来自云南省公安厅的信息,自今年4月1日开展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云南省公安部门共受理涉旅警情2066起,查处涉旅刑事案件519起,刑事拘留83人;查处涉旅治安事件417起,行政拘留74人,罚款302人;受理其他行政机关移交案件79起,有效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旅游警察,正成为云南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

勇于创新

暑期的丽江,随处可见旅游警察的身影,他们随时随地、面对面地解决游客的各种投诉和问题,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游客满意度。

“有问题,找旅游警察。”对不少游客而来,旅游警察的出现,带来了心理上的安全感。“旅途中看到旅游警察,感觉很放心。”前往丽江旅游的胡女士说。

2016年2月5日,丽江成立云南省首个旅游警察支队,并在当年春节期间上岗执法,开启了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模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成立1年多来,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已经收到了10余面锦旗和近十封感谢信。

“只要关乎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只要有利于维护丽江旅游市场秩序,只要有利于丽江旅游业的发展,只要收到求助和报警,不管事大、事小,我们旅游警察都会管。”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副政委董国才说。

当前,成立旅游警察在云南已呈燎原之势,目前已有昆明、大理、丽江、迪庆、西双版纳等5个市州设立了旅游警察支队,腾冲、瑞丽、古城、玉龙、宁蒗、景洪、勐海、勐腊、元谋等14个县(市、区)成立了旅游警察大队,11个县(市、区)公安局在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成立了旅游警察中队。

联动执法

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成立20多天就收到了一面游客赠送的锦旗。据介绍,重庆籍游客刘女士和家人乘车到泸沽湖游玩,路上花了1.4万余元购买了900克石斛。后来,她了解到这个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便在网上向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报了案。在刘女士返回丽江后,丽江旅游警察支队民警联系市工商局,与刘女士一同前往事发地,找到了这家购物店,与店里的负责人沟通协商后,店方为刘女士办理了退货,如数退还了药款。

7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及昆明市旅行社协会等单位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开展“文明出行·共创和谐空港”法制宣传活动,向机场内到达和即将出发的旅客宣传文明旅游、依法维权等有关知识,同时对航站楼周边公共区域内各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联合整治。

今年4月以来,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联合昆明市旅游警察支队在长水国际机场及周边区域共查处各类违规人员5937人次,其中违规招揽旅客5600人次,擅自散发广告214人次,擅自兜售物品77人次。

昆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旅游支队努力细化职能定位、规范组织机构设置、建立基础工作台账、畅通对接渠道,为下一步强化联动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成效显现

根据云南旅游市场整治进度,云南警方从今年4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昆明、保山、版纳、大理、德宏、丽江、迪庆为重点整治地区。整治重点内容为,开展涉旅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拳打击涉旅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提升反恐防暴处突能力,强化景区景点治安巡逻防控;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目前,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旅游警察执法指南》《云南省公安机关涉旅警情接处警工作规范》等,进一步规范了旅游警察执法。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董胜说,“旅游警察在云南查处旅游案件方面创造了多个首例,如西双版纳侦破首例酒托诈骗案、大理白族自治州侦破首例药托诈骗案、腾冲查处首例黑导游案件等,这一系列案件的侦破对旅游市场整治发挥了很好的效果。”

云南旅游执法总队负责人介绍,以大理旅游警察支队为例,2016年3月,有多名网友曝料称,在大理旅游租车时,被云南菩驹经贸有限公司以收取“交通违章保证金”为由缴纳了1000元至3000元,而一个月约定期限过后,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支队掌握线索后,即时进行核查,并成功化解纠纷。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说,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范围广、产业链长,临时性和突击性的治理行动属于治理范畴,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属于治本范畴。旅游警察的出现,实现了常态化的综合执法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为游客创造了更安全、更放心的旅游环境。

在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的背景下,云南旅游积极探索建立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1+3+N+1”新模式。目前,云南各州、市均建立了旅游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全省共挂牌旅游警察支队(大队)14支、旅游工商分局机构3个、旅游案件巡回审判机构143个。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前移了监督关口,加强了协调督促。(刘栗 崔艳红 范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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