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将于十月一日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18-01-25 00:47小编:未知

9月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以及省政府质量兴省的意见精神,云南省旅游局举办了全省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购物协会、旅游购物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旅游购物场所等级

        9月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以及省政府质量兴省的意见精神,云南省旅游局举办了全省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购物协会、旅游购物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邀请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领导、旅游行业专家就旅游标准化知识及等级评定规则、评定方法、评定流程、评定纪律进行详细解读和辅导,目的是提高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增强贯标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云南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工作。

        会上,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首先通报了云南省旅游标准化建设的开展情况,同时也提出了要充分认识旅游标准化工作和开展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扎实推进我省旅游购物行业贯标工作、明确职责,务求旅游标准化工作在旅游购物行业率先取得实效和突破等三个方面的意见。

        他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旅游购物企业要从全省旅游购物行业提质增效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度,采取有效的措施,主动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全行业运用标准、贯彻标准、执行标准的能力,把贯标工作作为今后实施行业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他表示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部署旅游购物行业评定工作全面展开,将按照《标准》对我省全部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评定不达标的企业将依据《云南省旅游条例》不具备接待旅游团队的资格。争取用一年时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旅游购物行业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

        目前,云南省旅游局组织编制的云南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导游服务规范》和《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三项地方标准已获得省质监局批准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旅游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项地方标准编制的前期工作已相继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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