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优化旅游环境 保护游客权益

更新时间:2018-01-25 00:45小编:未知

为了进一步优化丽江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12月2日,丽江市旅游局召开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会议总结指出,2010年,以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年
  为了进一步优化丽江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12月2日,丽江市旅游局召开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会议总结指出,2010年,以“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年”为主题,全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作为2010年的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开展了打击“四黑”、“零负团费”、“拉客”、“喊客”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旅行社散客门市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了旅行社、导游和司机向游客兜售螺旋藻等旅游产品的违法行为。2010年1月至10月,市旅游局质监所、稽查大队共进行旅游市场检查10772人次、查处违规行为279起、罚款102300元,处理游客投诉286起,向游客退赔购物退款等各项理赔金390993元。通过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了全市旅游市场环境,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旅游接待规模持续上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会议提出,为了进一步优化丽江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丽江旅游业协调、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发挥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的职能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和“一卡通”服务工作,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切实加强旅游软环境建设,提高管理旅游产业的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人员日常巡查的工作力度。市旅游质监所和稽查大队要把日常的旅游市场检查作为一项基本性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二要加大旅游购物市场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控制旅游购物市场上旅游从业人员欺骗、诱导、强迫游客消费的蔓延的态势,严厉打击旅行社将旅游商品销售份额摊派到导游的违规行为。三要严厉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经营行为。按照“针对难点、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强化查处”的方针,从严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等违规经营行为,打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建立起健康规范的旅游经营秩序和长效监管机制,还游客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环境,还旅游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旅游从业人员一个安心舒心的从业环境,还旅游市场一个规范健康的发展环境。四要开展整治“拉客”、“喊客”行为专项治理,维护好丽江的旅游形象。五要全面推进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无旅行社经营资质从事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六要规范整治古城内散客门店。根据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统一的旅行社散客接待点设立、经营标准。七要全面规范和整顿酒店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结合星评标准的要求加大旅游对酒店执法监管。八要推进导游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对旅行社业务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加大对旅行社业务人员的管理和旅行社门市部的管理。九要全面有效顺利实施云南省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工作,有效防范和保障丽江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十要加强对乡村旅游接待的规范管理。严禁乡村旅游接待点发生强制或欺诈游客消费等行为,高度重视骑马、划船等旅游接待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加强对从事乡村旅游接待人员教育和宣传,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十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力度。紧紧抓住标准化工作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地方旅游标准,使丽江的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记者 和世民)

标签:   旅游      丽江      优化      环境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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